吉林省四平市昨日在通報稱,2次以上不參加核酸檢測者,將被拘留10日,及會被罰款500元人民幣(約586港元)。這項規定引發不少爭議,相關通報已被撤下。

通報稱,對無故不參加本輪核酸檢測的人員,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健康碼會被轉成黃色。通報最辣的部分為2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者,將依法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及在媒體公開曝光。

消息發布後,引發網友熱議,更有法律專家指四平市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沒有法律依據。由於輿情洶湧,四平市當晚已刪除通報,新發布的通報中修訂為因特殊原因未能參加本次核酸檢測的人員,除了健康碼賦予「黃碼」外,「對拒不參加核酸檢測且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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