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住宅物業設備簇新,而且有發展商負責執修,為不少市民「上車」的首選之一。不過有業主向消委會投訴指,早前購入全新樓盤,收樓後首個夏季屋內冷氣機運作並無異常,惟冷氣機運作不足一年已出現故障,發展商回覆指單位保修期已過,未能安排換機。
業主陳女士早前購入C發展商全新樓盤,收樓後一直進行裝修至2020年2月才正式入伙,同年夏季屋內冷氣機首次運作並無異常。及至2021年4月,陳女士發現飯廳及兩間客房的冷氣均未能製冷,她即時通知管業處,惟職員指單位執修期已過,只能夠為她提供冷氣機生產商的維修熱綫。
陳女士指,及後冷氣機生產商派員上門檢查,發現並非室內機出現問題,應是分體式冷氣室外壓縮機故障。陳女士於是向管業處及C發展商反映,不滿意隨新樓附送之冷氣機運作不足一年便發生問題。雙方幾經交涉,管業處於7月初為陳女士安排吊船及技工進行檢查,最終確認是散熱器喉管破裂導致流失雪種。
C發展商職員回覆陳女士,重申無法證實散熱器喉管破裂屬於施工問題所致,加上執修期已過,未能安排換機。陳女士十分失望,她諮詢了具備多年冷氣維修經驗的專家朋友,對方稱一般至少要使用8至10年才會出現散熱器喉管破裂的情況,單純用了一個季度不應出現這樣耗損,認為有機會是安裝過程出了問題。陳女士遂向消委會投訴,要求C發展商重新審視個案並與其商討可行解決辦法。
C發展商書面回覆消委會,解釋根據買賣合約單位保修期為半年,早前為了給予業戶更多彈性,已主動將保修期再延長六個月。陳女士於2021年4月提出冷氣機問題,已超逾保修期接近兩年,相關維修保養一般應由業戶自行負責。C發展商指一直盡力協助陳女士與冷氣機生產商溝通,為了維持友好客戶關係及釋出善意,願意作一次特別處理及負責是次維修冷氣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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