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臨別告白,洋洋千言為自己定論,說「我已交出一張不愧於自己的成績表」,又認為推動修例沒錯,錯就錯在主事官員解說不足,盡顯她一直未變的「愛認叻、不認輸」本性。

然而她這番功過評說,與我對事實的認知卻有一定偏差,在黑暴與第五波疫情兩場風暴中,她三次判斷失誤,令香港付出大代價,這責任是不可能推掉的。

先從她上台的「故事」說起。

前任特首振英哥本來雄心壯志想做足十年,在首屆任期完結前七個多月,已積極組班,準備爭取連任,但當時中央細心點算選委選票,發覺「反梁派」與泛民的票數不可低估,振英哥隨時遇滑鐵盧。為免出現亂局,唯有另覓人選,擺在枱面有兩個選擇,一是林鄭,一是李國章,前者政務經驗豐富,獲較多支持,又與泛民「有偈傾」,有利撫平社會撕裂,這兩方面都優於後者,林鄭遂成為「真命天子」。

她手執「令旗」,上台後頻向泛民吹和風,彼此迅速進入蜜月期,而自從佔中與旺角暴動相繼平息,激進勢力稍為偃旗息鼓,她自然躊躇滿志,欲進一步建功立業,修訂《逃犯條例》就是在這心態和環境下推出。

修例初期,反對最烈的是商界,他們對法律風險憂心忡忡,力促從詳計議,不應急於一時,但林鄭邀功心切,以為只要中央出手說服,並適當修改法案,便可過關。
她最大的誤判不在此,而是完全低估了激進勢力的暗湧。佔中與旺暴後,社會表面平靜,其實動亂因素未減,只是如火山內的熔岩,在隱蔽處不斷沸騰升溫,正伺機迸發。

一位政圈老友當時已察覺風雨欲來,他對我說:「特朗普上台不久,對華鷹派抬頭,香港成了他們動手的目標,與黎智英和反對派里應外合已愈來愈浮面;湊巧地,佔中三子於二○一九年四月判刑,重新將激進派與『和理非』凝聚起來,一觸即發。」

可是作為特區最高領導的林鄭,對此危機卻全不警覺,非但沒加防範,還在充滿煤氣的屋內擦着修例火柴,終釀成大爆炸。她其後的第二次誤判,明天續談。(三之一)

原文刊於《星島》「時人物語」專欄 筆者:黎廷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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