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周五(17日)駁回大約3,700名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洩漏事故受影響人員的國家賠償請求,認為政府對福島縣及周邊居民疏散避難多年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今次是最高法院首次對福島核事故中,政府的相關責任作出判決,結果可能影響在全國處理中的另外大約30宗同類訴訟,原告人數超過1.2萬。
判決涉及來自福島縣、群馬縣、千葉縣和愛媛縣的4宗集體訴訟,由因為核事故而撤離的災民發起,針對政府及營運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
下級法院對作為東電監管者的中央政府,在災難的責任範圍上有分歧,主要在於政府專家小組2002年公布的地震長期評估可信性,聚焦政府能否預見大規模海嘯風險,以及如果要求東電採取預防措施,能否避免事故發生。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