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分區雜項調查小隊聯同西九龍機動部隊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昨晚進行聯合行動,巡查區內多間酒牌處所,提醒處所經營者、從業員和市民嚴格遵守防疫規例。
行動中,人員於其中7間酒牌處所,共發現10男11女顧客,年齡介乎22至49歲,分別未能出示「安心出行」掃瞄紀錄、未能出示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相片及多於4人同坐一桌,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另外,一名42歲女顧客未能提供有效的「疫苗通行證」,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599L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同時,其中5間酒牌處所的2男3女負責人,年齡介乎34至57歲,分別未有張貼告示於處所入口處、枱與枱之間的距離少於1.5米、未有確保顧客進入食肆時掃瞄「安心出行」二維碼、多於4人同坐一桌及未有確保顧客進入處所時出示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相片及沒有確保場內客人遵守防疫條例規定,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等,他們將會被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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