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早前租用沙田科技園作為中國幹細胞臨床應用中心,但科技園指百奧違反租約條件,拒絕百奧進入其租用物業。雙方近年就事件興訟,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進行聆訊。由於百奧現已清盤,沒有律師代表,亦沒有反對科技園申請有關物業的管有權,暫委法官李律仁遂作出簡易判決,裁定有關物業的管有權屬於科技園,另批准中止其餘訴訟程序。
原告為Hong Kong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s Corporation (香港科技園公司),被告為Biocell Technology Limited(百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百奧早前租用香港新界白石角香港科學園第三期15W大樓7樓,作為中國幹細胞臨床應用中心。科技園公司去年發表聲明指,百奧與科技園的租約已於2021年6月30日完結,當中列明百奧沒有續期權,並有責任在租約屆滿時按照租約向科技園交回該處所在空置情況下的管有權,但百奧一直未能達到合約有關的要求,並以各種原因在違反租約的情況下繼續留在該處所。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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