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蘋果日報工會昨天發內部信,證實買家為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賢的台灣公司「新海環球有限公司」,並稱9月接手,否認涉及陸資。台灣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李麗珍今天表示,將會同相關機關了解,暫無可對外說明的資訊。

她說,蘋果新聞網是港資在台分公司,台灣是法治地區,市場交易都是自由的,但必須符合《港澳關係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和公司法等法規。至於蘋果易主是否涉及陸資,或有無違反相關法規,陸委會將會同相關機關了解,目前暫無可對外說明的資訊。

台灣的經濟部今日回應傳媒指,15日曾發函給蘋果新聞網要求說明是否已完成交易案,對方回覆,期間有收到回函,但台灣分公司表達交易尚未完成,目前所知訊息不多。

報道引述官員解釋,一般完成交易,按照《公司法》都須與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公司登記變更,以及按照《港澳關係條例》、《外國人投資條例》須說明期投資計畫是否出現變更;另外,為了確認其買主背後是否存在陸資,也必須交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查,但目前都沒有收到相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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