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今日(24日)表示,過去14日(6月10日至23日)食環署及警方巡查1154間酒吧/酒館,向51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向176名顧客/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人員亦巡查7573間其他餐飲處所,向34名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並向67名顧客/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食環署及警方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9間違規的酒吧/酒館需關閉7天,另有20間需關閉14天。另外21間酒吧/酒館及34間其他餐飲處所,則分別需停晚市及限二人一桌3天、7天及14天。10間酒吧/酒館及12間其他餐飲處所需暫停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3天,另有6間酒吧/酒館及6間其他餐飲處所需暫停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7天,5間酒吧/酒館及16間其他餐飲處所需暫停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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