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公積金計畫管理局主席劉麥嘉軒發表網誌,指自2000年實施強積金制度起,局方配合政府不斷改良強積金制度,在21年間制定21組法例修訂,務求為計畫成員提供更佳的退休保障。談及強積金的充足度,她指這個課題與多個因素息息相關,包括供款額、投資回報、收費水平及投資年期。
在投資回報方面,強積金總資產值當中,約3成是淨投資回報(已扣除費用及收費),自制度在2000年實施以來至今年3月底的年率化淨回報率為3.6%,高於同期的1.8%年率化通脹率,跑贏通脹,為打工仔的退休資產增值。
至於收費方面,強積金基金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已由2007年的2.1%降至最新(截至2022年5月底)的1.39%,減幅超過3分1。而現正全力構建中的「積金易」平台,可進一步大幅降低行政成本,預計平台推出首兩年,計畫成員須支付的計畫行政費可平均降低3成。
劉麥嘉軒又指,一直以來,「對沖」安排無可避免令強積金資產流失,削弱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取消「對沖」安排日後實施後,計畫成員將會有更充足的資產作滾存增值,善用複息效應的特點,加強退休保障成效。她指,有信心強積金制度在「積金易」平台和落實取消「對沖」雙劍合璧下,配合其他優化措施,必定能為打工仔的退休保障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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