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指他涉嫌向一名業主索取9,000元「茶錢」,為對方的住宅單位洽商較高售價,以456.8萬元售出。
楊德明,64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產)地產代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6月3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約於2020年4月至5月,一名業主委託中原地產出售其屯門住宅單位。被告於2020年8月初陪同一名準買家視察單位,但出價未能滿足業主要求,業主隨後向被告表示455萬元為最低售價。該單位最終以456.8萬元售予該買家,比業主要求高出18,000元。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0年8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業主索取9,000元「茶錢」,作為他成功為該住宅單位洽商了一個較高售價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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