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表示,一名18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感化令12個月。
案情指,涉案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天,但她在檢疫令屆滿前,於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分別在2021年9月11日及12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今天就兩項罪行分別被判處感化令12個月,同期執行。
署方發言人表示,截至今天為止,共有248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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