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6月23日及今日,先後接獲3男女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其後,騙徒要求將款項存入指定戶口,以作平台購物之用。騙徒初時曾向部分受害人發放佣金,借此不斷誘使事主支付更多金錢。惟受害人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

3名受害人當中,以30歲姓鄭女子損失最多涉款約53萬元;另外一名25歲姓羅男子損失約10萬元,其餘一名35歲姓徐女子則損失約5.5萬元。

人員經初步調查,3宗案件均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分別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及第三隊,與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的招聘廣告以「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作招徠,對應徵者年齡、學歷及履歷亦沒有特別要求。同時,騙徒於刊登招聘廣告或短訊推廣時,亦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對於不明來歷的短訊或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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