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逾1400億港元的遺產,華懋慈善基金、律政司司長和遺產管理人在遺產管理計劃未能達成共識,希望交由法庭定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律政司司長認為邀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等人加入遺產管理機構並不適合,認為基金不能強迫律政司司長邀請他們加入,強調華懋慈善基金並非遺產受益人,亦不合資格成為遺產監管機構成員。

龔如心在遺囑上提到會將整筆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用作慈善用途,以及設立「中國的類似諾貝爾獎的具有世界性意義的獎金」,並指定要由國務院總理、聯合國秘書長和香港特首等人組成管理機構監管慈善基金。是次與訟三方包括律政司司長、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龔如心現時的聯合遺產管理人黃德偉及莊日杰。

代表律政司司長的何沛謙資深大律師指,華懋慈善基金並非遺產受益人,資不抵債、官司纏身、內部管理混亂,亦不合資格成為遺產監管機構成員。何指如華懋慈善基金不同意律政司提出的遺產管理建議計劃,便向法庭提出另一建議計劃及作出爭拗,由法庭決定採用哪一個遺產管理計劃。基金認為龔如心希望成立的獎金只限中國人受惠,強調獎金必須只有中國元素,但律政司則認為龔如心是希望成立一個類似諾貝爾獎的世界性獎金,受益人是全球各地的人士。

另外,律政司認為國務院總理、聯合國秘書長和香港特首組成管理機構監管慈善基金並不適合,基金質疑律政司提出的方案不符龔如心的遺願,故要求法庭指示律政司先嘗試邀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加入遺產管理機構,但律政司堅持立場,認為基金不能強迫律政司司長邀請國務院總理及聯合國秘書長等加入遺產管理機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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