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9日)下午約6時接獲1名37歲姓陳女子報案,指早前回應一社交平台求職群組內由陌生人發出的招聘廣告,對方聲稱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從而賺取佣金。

事主遂按指示將約30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一個帳戶以作平台購物之用。為獲取受害者信任,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惟事主與騙徒其後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案件中,事主共損失約30萬元。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