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8月起分期發放,近日有市民收到政府電話短訊,指他們曾永久離港提早領取強積金,不符合資格領取第二期消費券。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當局與積金局核對資料後,發現有大約24萬人曾經作出「永久離開香港」宣誓聲明,而截至昨日因收到政府短訊而提出的覆核申請則有大約4000宗。
王學玲指,曾作出永久離港聲明的市民,有可能近年回流香港,或因個別原因曾經申請提前領取強積金,但最後沒有離港,均符合領取消費券要求,相信提供有關證明,如糧單、租屋或睇醫生證明也不困難,只要有關人士可以在14日內提交申述便可,政府會用寬鬆態度審核,之後在一星期內以短訊通知確認收到申請,希望6星期內以電郵或郵遞方式通知申請結果。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