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消費券下月7日發放,但當局向24萬曾經作出「永久離開香港」宣誓聲明的市民,發放短訊指他們不符合資格領取,引起不滿,截至昨日接獲4,000宗收覆核申請。
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說,如果相關市民已回流香港或最終無離港,都有生活痕跡,可以用租單、信用卡紀錄、公立醫院求診紀錄等去證明,政府會合理和寬鬆處理,並會盡量在6周內,通知事主申述結果。
王學玲又表示,明白受影響市民會覺得麻煩,但她解釋,政府掌握資料有限,市民如重開強積金戶口,受託人並非一定要向積金局提交資料;稅務局則基於保密條款,不能向特區政府披露市民交稅記錄。
她又提到,近日有3分之1的提出申述的市民到旺角服務中心,強調全港有8個服務中心,市民可以到就近一間求助,亦可透過電郵或郵遞作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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