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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達通領取政府今年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又未領取1,000元尾數的市民,若在6月30日前累積「合資格消費」已滿4,000元,最快可於今日領取。

但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6月30日前未達標,市民只需在下一個「死線」7月31日或之前花滿4,000元,便可在下一輪(8月16日)領取餘下的1,000元消費券。

市民可透過下圖4個方式拍卡領取消費券:

拍卡領取消費券方法。網上截圖
拍卡領取消費券方法。網上截圖

八達通公司提醒,如用戶未能於今日領取尾期消費券,有兩個可能性:

●「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上月底仍未達到指定要求
●部分消費不屬於「合資格消費」

八達通公司指,如用戶曾使用其八達通卡作「合資格消費」以外交易並因此造成餘額不足,應先以現金增值八達通卡繼續消費,以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指定要求。如「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於6月30日或之前的期限仍未達到指定要求,則今日不會獲發尾期消費券。

八達通用戶未能於今日領取尾期消費券,有兩個可能性。資料圖片
八達通用戶未能於今日領取尾期消費券,有兩個可能性。資料圖片

何謂「合資格消費」?

消費券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店、餐廳、快餐店、咖啡店、娛樂設施、美容院、公共交通、的士、停車場等。

但消費券不適用於以下交易類別*:

●政府收費(例如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
●公用事業收費(即水、電、煤氣)
●公共機構收費(例如醫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
●敎育開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課程的中小學,以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學的收費)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保險)
●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於本地透過非本地網上平台購物)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兌換現金

*有關交易不會計算入「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

有用網頁:

如何使用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詳情可瀏覽這網頁
今年第一階段消費券計畫詳請可瀏覽這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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