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一名戴著印有「勁揪」字樣口罩的中年婦到訪觀塘apm商場的Apple Store,找店員協助安裝「安心出行」,但她不滿女職員服務態度而拿起陳列桌的iPhone連敲兩下其頭部,又將店內多部產品推跌至地再腳踩,損毀的產品總值近15萬元。51歲婦人被控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兩罪,她早前承認兩項控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為期12月的感化令,期間她須依指示出席精神或心理評估、接受輔導和出席更生小組,被告另須支付堂費1,000港元。
女子將店內多部產品推跌至地再腳踩。 網圖
被告周淑儀報稱商人,控罪指她於2021年6月17日,在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5期apm 1樓M12號鋪Apple Store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蘋果公司的1部紅色 iPhone 12 Mini(64 GB)、1部iPhone 12 Pro Max(128 GB)、1部紫色iPhone 12 Mini(64 GB)、1部綠色 iPhone 12 Mini (64 GB)、1部紅色iPhone 12(64 GB),2部灰色Mac book pro 16(512 GB)、2部灰色Macbook pro 13(256GB)、2部銀色 Mac book pro 13(256 GB)、2部金色 Macbook Air 13(256 GB)、2部灰色 iPad 11 pro(128 GB)及1部灰色iPad 12 pro(128 GB),總值港幣148584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她亦被控於同日在Apple Store襲擊女子庚萍。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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