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民政事務處聯同將軍澳警區和衞生署,今日在將軍澳一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行動由今日上午約7時半開始,至上午約10時結束。

由今日上午約7時半起,將軍澳維景灣畔8座的受檢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派員於該幢大廈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行動中,政府共檢查約408名受檢人士的檢測報告,其中59名人士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並向其中5人處定額罰款10,000元。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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