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周四展開一連兩日(21至22日) 代號「堅陣」的反「洗黑錢」拘捕行動,搗破一個本地「洗黑錢」集團,涉及「洗黑錢」金額超過5100萬元。行動中,警方以「串謀詐騙」罪及「串謀洗黑錢」罪拘捕12人,年齡介乎21至70歲。這宗案件與全港今年2月至7月期間發生的56宗騙案有關;而集團共操控至少30個傀儡戶口。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鄧國軒表示,這宗案件與全港過去數月的56宗騙案有關,包括投資騙案、網上情緣騙案和刷單騙案,各騙案共涉及3100萬元。受害人包括19男、37女,年齡介乎20至65歲,最低損失3000元,最高損失達370萬元。據悉,失款370萬元的受害人為一名女性,涉及網上刷單騙案。
鄧國軒指,騙案中的受害人,會將騙款存入這個活躍的「洗黑錢」集團的傀儡戶口,而集團同時透過社交媒體以「搵快錢」方式招攬傀儡戶口持有人,並提供食宿,安排他們入住酒店5至9天;集團還招攬「保安」,負責於酒店內看守傀儡戶口持有人。
傀儡戶口持有人會將銀行戶口的網上理財登入資料和密碼,以及有關電話卡(SIM卡)交予集團主腦,主腦便可在洗錢中心,透過網上銀行操控傀儡戶口「洗黑錢」。
鄧國軒表示,案中的傀儡戶口持有人一般獲得數千元作為報酬。而經警方調查後,鎖定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的身分,於是在本月21至22日一連兩日展開拘捕行動,在尖沙嘴和北角的酒店房間內,拘捕兩名負責「洗黑錢」的集團主腦和3名骨幹成員,另發現兩名剛入住酒店的傀儡戶口持有人。
警方及後在港九新界多個地方採取拘捕行動,多拘捕另外5名傀儡戶口持有人。12名被捕人士分別為9男3女,全部為本地人,持本地身分證,部分人士有黑社會背景,由於行動仍然繼續,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鄧國軒提到,集團以短期方式租住不同酒店,試圖逃避警方追查。由於已拘捕主腦和骨幹分子,相信徹底打擊了這個犯罪集團。
警方總結指,集團在2月至7月至少利用30個傀儡戶口清洗超過5100萬元,與至少56宗騙案有關。行動中,人員檢獲29部手提電話、52張電話卡和1部電腦。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督察鍾美祺則指,不法分子看準市民想就搵快錢的心態去招攬傀儡戶口持有人,提醒市民警剔。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為犯罪得益而處理該財產,即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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