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MIRROR演唱會開騷後一直意外頻生,大型屏幕從高空墮下,引起意外責任誰屬的討論。有行內人士留意到,現時主辦演唱會的機構若在場內搭建構建物,可按表演需要自行搭建及檢驗,主辦方只需向康文署提交書面證明即可,故認為署方僅屬「看守」的角色,雖過往出現意外的情況不多,但今次事件反映現行做法出現漏洞,因此建議政府當局作出檢討,仿效一些大型工程的制度,引入獨立審查,要求主辦機構在覓承辦商搭建舞台的同時,需要另覓獨立的工程公司檢驗,始能確保相關工程穩妥,避免出現「自行設計、自行審批」的情況。
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昨日指出,發生事故的大屏幕有兩條鋼索,其中有一條鋼索斷裂,導致大屏幕墜下壓傷舞蹈員。惟有業界人士認為,該鋼索或可能是鬆脫,而不是直接斷裂。該工程人士則認為,若鋼索斷裂,相信電視會直接倒下,不過從網上片段所見,電視在倒下前先旋轉一段時間,因此他亦不排除鋼索鬆脫的可能。
工作人員指屏幕設置只花數句鐘
意外發生後,有一名自稱擔任MIRROR演唱會的幕後工作人員爆料,指熒幕設置僅花數小時便完成,質疑是否聘用大量散工所致,令整體安全成疑;爆料人亦有上載從舞台上方檢查電綫時的影片做證據,但相關影片及後已刪除。另亦有舞台界人士認為,可能鋼索本身並不穩固,而電視本身在演唱會中不斷移動,致該鋼索最終鬆脫,釀成今次意外。
《星島》翻查紅館訂場指引,發現工程完成後,按規定負責在場監督工程的人士,須以書面向康文署證實所搭建、安裝、用索具裝配或懸掛任何搭建物或器材,但如工程是在租用人自費委聘並經康文署核准的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場監督下進行,則屬例外。工程完成後,按規定負責在場監督工程的人士,須書面向署方證實所搭建、安裝、用索具裝配及/或懸掛的搭建物及/或器材的工程是安全穩固。
有熟識舞界設計的工程界人士指出,過往在大型演唱會上的舞台設計,康文署僅屬「看守」角色,但該部門本身沒有相關知識,不會就構建物的安全情況給予太多意見,因此過往僅屬「業界自行監管」。他稱,一般情況,業界不會向機電工程署就相關舞台工程提交申請,以免費時失事,一般業界只會在表演需要覓工程公司設計、搭建,並且由該公司自己檢驗。
他稱,有關方法過往行之有效,但今次事件反映現行做法出現漏洞,因此建議政府當局作出檢討,仿效一些大型工程的制度,引入獨立審查,要求主辦機構在覓承辦商搭建舞台的同時,需要另覓獨立的工程公司檢驗,避免出現「自行設計,自行審批」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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