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早前開會,討論3歲以下幼童能否接種新冠疫苗,委員會會上同意新冠疫苗接種年齡降至6個月大。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表示,參考第5波新冠肺炎疫情數據,不時會出現確診幼童危殆或死亡個案,認為有需要在秋冬來臨,以及本港或出現更多變異病毒株前,盡快讓幼童接種新冠疫苗。

劉宇隆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科興疫苗的幼童接種劑量與成人相同,復必泰則有「幼兒版」,建議政府爭取購入,若未能採購,應探討稀釋成人配方至合適的幼兒劑量,但稀釋的做法在全球未有先例,若出現誤差,可能會影響效果或增加副作用,但並非完全不可行,要由專家再研究。

至於部分家長擔心幼童接種復必泰後有引致心肌炎的風險,劉宇隆指,幼童接種兩針復必泰相隔時間設定為8周,形容是「折衷辦法」,相信已可降低風險。

另外,劉宇隆又指,目前18歲以上的高風險工作人士可選擇打第4針,現時50至59歲群組有7成半已打齊3針,但仍有一定重症及死亡個案,考慮到有關年齡群組不少人有基礎疾病,建議政府鼓勵50歲以上打第4針,但並非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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