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將於9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工作。
上述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成績,方符合相關的入職條件:
(一)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
(二)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及
(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
有關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情及相關網上申請系統,將於申請時間內上載至公務員事務局網頁。至於2022至23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將於9月另作公布。
就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招聘,所有申請者無論是否曾於過往的公務員招聘中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或個別局/部門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均須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換言之,任何欲應徵上述職位的人士,必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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