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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經調查後,昨晚(5日)約10時在區內展開反非法賭博行動,突擊搜查俊賢坊一住宅單位,搗破一個懷疑非法賭檔。

一名66歲姓聶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人員遂向他提出檢控;另外,單位內2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6歲至72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被捕人士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檢獲約3,300元賭款。警方圖片
警方檢獲約3,300元賭款。警方圖片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兩張電動麻將枱、4副麻雀、10張椅子及約3,300元賭款。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

此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嚴格遵守相關法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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