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今日(12日)起,從海外或台灣經機場抵港人士,於指定檢疫酒店檢疫3晚後,可於家居/一般酒店醫學監察4晚,醫學監察期間可在社會活動。不過,持「紅碼」或「黃碼」的僱員可否上班?若未能上班會否視為病假?以下5大Q&A逐一拆解:
Q:「疫苗通行證」紅黃碼有何分別?
A:「紅碼」:只適用於確診人士,他們應該按要求隔離
「黃碼」:適用於海外或台灣經機場入境人士,他們離開檢疫酒店後,在醫學監測期間容許在社區有限度活動。
Q:持「黃碼」的僱員可否上班?
A:可以,雖然「黃碼」人士不得以顧客或訪客身分進入表列處所,但有關處所的員工上班則不在此限,需視乎僱主或負責人有否就個別處所按自身需要訂立額外規定或要求。
若「黃碼」人士是該等處所的員工,如處所無額外限制,他們可以在醫學監察期間上班,惟僱主應讓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黃碼」人士於處所內上班時須嚴格遵從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及獨自用膳。
Q:持「黃碼」未能上班的僱員,僱主可否扣假扣薪?
A:僱主應與僱員坦誠溝通,協商雙方同意的安排。若僱主未能安排持「黃碼」的僱員在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後上班,僱主應向僱員支付假如僱員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僱主不能扣除有關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Q:持「紅碼」未能上班的僱員會否享有疾病津貼?
A:由於「紅碼」適用於所有確診者,他們須同時遵守隔離令,不能離開隔離地點。 持「紅碼」人士因遵守隔離令而缺勤的日子會被視為《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僱主須向能出示隔離令的合資格僱員提供疾病津貼。
Q:外傭可否在檢疫期間上班?
A:即日起來港工作的外傭將以「3+4」模式進行檢疫,外傭在醫學監察期間可在僱主家中工作,取得當天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可以外出,但受「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
如僱主安排外傭在非家居地點進行醫學監察及自行觀察,以致外傭未能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應向外傭支付假如外傭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僱主不能扣除有關外傭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假期,例如有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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