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昨日(11日)在全港各區展開行動,拘捕4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4至52歲,涉嫌「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人員在2021年11月接獲一間本地食品公司舉報,指懷疑其子公司前員工串謀騙取公司貨物轉售圖利,以及製造虛假賬目。
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捕人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母公司資金向供應商購入貨物後,利用職務之便以各種藉口暗中將貨物從不同渠道轉售圖利,並偽造虛假銷售單據以掩飾罪行。其後被捕人更利用個人戶口處理犯罪得益,涉案總金額超過3億元。行動中,人員檢獲多部電腦、手提電話及有關文件。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調查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強調,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分別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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