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按《房屋條例》第16A條,通過今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檢討結果,並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房屋條例》第16A條訂明,房委會須按該條例所訂明的機制每兩年檢討公屋租金一次,並須按該次租金檢討中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政府統計處處長在今年公屋租金檢討編製的報告顯示,是次檢討第二期間的收入指數比第一期間高出1.17%,故公屋租金將於今年10月1日起上調1.17%。每戶公屋租戶平均每月上調的金額約為26元,租金上調的金額介乎5元至66元。
小組委員會同時決定根據《房屋條例》第17條,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寬免公屋租戶在租金調整後首12個月期間每月因租金調整而須繳付的額外租金。儘管租金增幅溫和,小組委員會關注到前所未有的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可能對公屋租戶造成經濟困難。因應此特別情況,小組委員會認為提供某種形式的紓困措施以減輕租金上調可能給公屋租戶帶來的經濟負擔並非不合理。考慮到租金增幅、對公屋租戶的影響以及對房委會財政狀況的影響,小組委員會通過向公屋租戶提供特別紓困措施。提供有關的特別紓困措施將會令房委會在2022/23及2023/24年度損失合共約2.62億元租金收入。
房委會會在新租金實施日期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所有公屋租戶,調整的租金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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