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民近日在討論區發文,指在台灣一個捷運站洗手間內,目睹一名小孩在洗內褲,令洗手盆充滿糞水,情況相當令人噁心。
一名網民日前留言指,早前下班時到 捷運站內洗手間如廁,去洗手時目睹一名約5歲小童在水龍頭前洗內褲,形容「我覺得很噁心」。她指:「因為小孩把屎拉到褲子上,水龍頭的水把屎沖的洗手台都是。」
一名網民日前留言指,下班時到捷運站內洗手間如廁,目睹一名約5歲小童在水龍頭前洗內褲。(網頁截圖)
樓主又指,當時小童的媽媽就站在旁邊,直言「她是為了懲罰小孩讓小孩自己洗內褲,但已經污染整個公共洗手台了」,又反問網民「這懲罰是對的嗎?」她同時在帖文中附上廁所內洗手盆的類似款式照片,屬於一般公共廁所常見的長方型款式,強調當時的糞水已滿布整個洗手盆,直指「週邊的範圍都污染了」。
根據台灣《大眾捷運法》第七章第48條訂明,擅自佔用或破壞大眾捷運系統用地、車輛或其他設施者,除涉及刑責應依法移送偵辦外,該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或營運機構,應通知行為人或其僱用人償還修復費用或依法賠償;而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部第5條〈損壞鐵路處所、列車、機械裝置以及設備〉中指,任何人不得不當地觸摸、使用、搞弄、損壞或其他方式干擾—(a)於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使用的任何機器或設備或其他任何部分。
樓主在帖文中附上廁所內洗手盆的類似款式照片,屬於一般公共廁所常見的長方型款式,強調當時的糞水已滿布整個洗手盆。(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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