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22日)提醒市民,為全力對抗第5波疫情及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所有新型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必須遵守隔離令,個案的密切接觸者亦須遵守檢疫令。公眾應遵守相關規定,署方必定會對違規人士嚴肅跟進。
自2019年爆疫以來,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訂立了一系列規例,截至8月20日,由衞生署跟進的個案方面,約260人因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4個月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衞生署發言人強調,有關判刑給予社會的信息非常清晰,相關違規行為屬刑事罪行,政府絕對不會容忍。此外,現時另有超過600宗懷疑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例的個案尚在調查或跟進中,當中包括超過140宗與佩戴電子手環相關的懷疑違反隔離令個案。衞生署指會嚴肅跟進每宗個案,並根據調查結果和證據考慮作出檢控。
自7月15日起,政府要求進行居家隔離的確診人士必須戴上電子手環,以確保他們遵從法例的隔離要求,即不能夠離開其居所的範圍,從而進一步減低社區傳播的機會。確診人士如於居家隔離期間離開其居家範圍、不遵從安排戴上電子手環、剪斷電子手環,或刪除「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均會被視為違反隔離令。違反隔離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另外,政府亦呼籲市民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進行檢測。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公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而解除有關法例責任的定額罰款為10,000元。有關人士並可能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截至8月20日,由衞生署處理的強制檢測令超過25000張,及定額罰款通知書超過7000張。
立即下載 | 全新《星島頭條》APP :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