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條例今年1月生效,遏止業主濫收租金,同時規定不得收取高於實際帳單的水電費,否則罰款1萬元。民間團體「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與幾位劏房戶今日到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請願信,促請當局關注條例的成效, 並加強巡查執法。

團體指,目前全港有逾12萬個劏房,惟差估署近半年內只主動巡查400個劏房,估計需要150年才可巡查全港所有劏房。團體又指,由於條例宣傳不足,部分業主與租戶不清楚條例的規限,批評當局一直「被動執法」,要租客自行承擔舉報的風險,有劏房擔心得罪業主而被迫搬走,故只能一直啞忍,令條例最終仍未能保障劏房租戶的權益。

團體今早在差估署門外遞交請願信,要求當局積極主動執法,保障劏房租客的合理權益,署方最後派代表接收請願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