筲箕灣一新鮮糧食店經營者因沒有保持食物業處所及設備清潔,並在露天地方配製食物及貯存設備或用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該店鋪名為「政洋海魚」,位於筲箕灣望隆街17號地下D鋪,由今日(24日)至9月6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今年5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4,400元。署方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15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
有關店鋪經營者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未經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去年4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3,5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今年2月至3月期間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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