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水務署技工欺詐一名機電工程署前同事向他貸款2萬元,又訛稱已向他償還逾一半款項。被告被廉署控告兩項欺詐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全部控罪,准續以2,000元保釋至9月21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張傳鴻被控於2020年6月2日及11月28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林佩雯虛假地表示需支付母親分別1萬及7,000元的的醫療費用,而導致對方向他借出共2萬元,從而使被告獲得利益或對方蒙受不利。被告另被控於2021年4月至7月期間,兩次虛假地向林佩雯聲稱他已轉帳共逾15,500元至林的銀行帳戶,企圖不誠實地獲得免除償還部分貸款的現有法律責任。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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