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本地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一筆過5,000元的恩恤現金津貼,其中一項申請資格,是申請人因須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該病而面對經濟困難。社會福利署表示,截至周一(8月22日),接獲2,691宗申請,其中2,358宗符合資格的申請已安排發放津貼,逾8成患者獲批津貼。
社署表示,該津貼旨在消除可能受感染人士對接受病毒檢測的疑慮,並減少他們對因檢測而須入住公立醫院接受治療引致經濟困難的擔憂。申請人必須獲衞生署確認在本地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現時受僱但不享有有薪病假或自僱,並因須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2019冠狀病毒病而面對經濟困難。他們無須接受特定經濟審查,但必須作出符合相關資格的聲明,並就其目前就業狀況提供基本資料。
社署指評核申請時會按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醫院管理局或申請人僱主核查相關資料。
合資格申請人可向其入住的醫院醫務社工提出申請或自行申請,也可委託親屬或代理人代為處理申請事宜。如申請人未能在接受治療期間完成申請,可在康復出院後盡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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