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警方派員到場巡邏,期間網媒「蛋蛋俱樂部」男記者因把相機腳架置於路中心被控,他早前否認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案件原定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他受審前認罪。案情指,被告當日站在行人路上拍攝,遭警員阻止,裁判官李志豪批准被告擔保至9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及醫療報告,但強調此非等同法庭在判刑上給予任何承諾,被告莫因而抱有任何遐想。

案情指,當晚8時警方派員到旺角巡邏及管制人流,自稱「蛋蛋俱樂部」記者的被告站在港鐵太子站B出口外行人路上,架設相機和三腳架,雙手向前作飛行姿勢,阻礙行人過路及進出地鐵站,又拒應警長22991要求返回採訪區,反問「公眾地方唔俾人企咩?」。

及後,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勸阻被告,但至交通燈轉綠燈時,他仍留在原地拍攝,導致途人需要繞道過路。即使警員繼續勸阻,被告依然未有離開,此時約有5至10人開始聚集。從警方當日拍攝的片段所見,被告曾向警員解釋正在等過路,但當時他背對交通燈,且不理警告稱「你X街啦,等燈呀,X你老母」,又舉起雙手表示「拉我啦」,隨即引來數名記者注意。被告之後被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指,去年患上甲狀腺亢進,導致生「大頸泡」,淋巴產生問題,因此體重下降逾50磅,並稱欲與涉案警員道歉。他續指,日後不會從事記者工作,目前因需休養暫時無業,但考慮轉職餐飲業。由於被告交代病歷時,只呈上覆診紀錄,當中並無提及病況,裁判官決定先為他索取醫療及社服令報告,再作判刑。

報稱是「蛋蛋俱樂部」 記者的34歲被告梁志恒,被控於2021年8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阻礙獲合法授權執行公務的警長22991執行公務;及在同日於上址的行人路中心放置腳架拍攝,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可導致上述公眾地方遭受阻礙。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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