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發言人今日(27日)表示,政府昨日公布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刊憲,規定出席宴會活動的顧客必須於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出示陰性結果,方可進入該餐飲處所。而現時適用於餐飲處所員工的檢測要求,將擴展至表列處所,包括商營浴室、公眾娛樂場所、泳池及街市等員工,所有表列處所員工須每三天在進入處所前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上述新規定將由明日(28日)凌晨零時起適用於出席宴會活動的顧客。相關顧客在進入該餐飲處所前必須於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在該測試棒上標有其姓名和測試日期及時間,再拍攝照片並儲存在其手機,以便在進入處所前供負責人查看和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供其檢查。如顧客持有載有一個48小時內取得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可視為已遵從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規定。

就有關顧客進行抗原測試的要求,顧客必須由明日開始遵從有關規定,但對於餐飲處所負責人,政府會給予7天適應期(即至9月3日完結),讓他們掌握有關要求及作出準備。

政府就業界及市民的查詢解釋,「宴會」是指多過可同坐一桌的顧客(在現行規定下即超過8位顧客),在有共同目的下一同於餐飲處所用膳。舉例來說,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規定不適用於8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但適用於9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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