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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國紐約市警察韋伯斯特(Thomas Webster)參與去年1月6日的美國國會暴動,並且被拍攝到襲警,儘管他辯稱此舉為「自衛」,仍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成為這次示威事件迄今刑期最重的被告。

56歲韋柏斯特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去年5月被判處6項罪名全部成立,其中5項都是重罪,包括攻擊警察、暴力及妨害治安行為等。根據法庭播放的影片證據,他身穿紅色外套,對着華府警官拉斯本(Noah Rathbun)憤怒揮舞金屬旗桿,接着跨過路障,用拉斯本的警察頭盔帽帶勒住對方脖子。

據報,韋柏斯特在審訊中宣稱當天對現場一名警察的所做所為不過是自衛,但他的說法並未獲信。法官梅塔(Amit Mehta)在庭上說:「在你抵達現場之後,一切場面都亂了。」談及這段影片畫面,梅塔稱「每次看,我都很震驚」,她直指「沒有人推你往前,是你自己往前跑」,並斥其宣稱自衛的說法不可信,證詞「完全是異想天開」。他聲淚俱下,請求法官寬恕自己那天「沒有自制的勇氣」。韋柏斯特在庭上向到場旁聽的拉斯本警官道歉,不過僅說了一句「我很抱歉」。

前美國紐約市警察韋伯斯特。AP
前美國紐約市警察韋伯斯特。AP

韋柏斯特9月1日被判刑10年,是美國國會暴動案迄今判刑最長的涉案者。逾850人因涉及這場暴動而被起訴。

檢方指,韋柏斯特當天攜帶槍支到國會大廈,現場找到他遺留下來的槍,而他當時也穿着紐約市警察局發放的防彈衣。

韋柏斯特的代表律師在法庭文件中坦承,其行為「明顯是暴力和應受譴責」,他應為「幾秒鐘的愚蠢」被判服刑。但律師也指稱,韋柏斯特是很正派的人,並把責任歸咎於前總統特朗普和共和黨員,將韋伯斯特這些「正派、守法者,變成跟美國同胞對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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