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涉在電話自稱內地官員,並指示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把50萬元轉賬到指定戶口,以換取「常委」職位。男子被控2項洗黑錢罪,控方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表示,因追查資金來源有困難,原本控罪所指的涉案金額未必反映案件嚴重性,故不排除加控的可能,惟辯方表示希望儘早處理答辯,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控方今指由於被告主要使用「轉數快」轉帳至虛擬銀行,難以追查資金來源,又稱目前控罪所致的78萬涉案金額未必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故不排除加控的可能,因此希望將案件押後至12月以待繼續調查,但辯方表示被告自4月起開始還押,希望能夠儘早處理答辯,王官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

被告吳進淋,被控在 2022 年 2 月 4 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處理兩筆財產,即其名下的南洋商業銀行戶口合共 68 萬元;及理慧銀行有限公司戶口合共 10 萬元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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