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今天在本港南面水域放流3隻綠海龜。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署方人員及市民早前分別於吐露港及西貢附近水域發現該3隻綠海龜,牠們分別重10至26公斤不等,背甲長43至57厘米,其中2隻身體虛弱,另一隻被困於一小型浮筏中。牠們其後獲救,並經署方初步檢查後送往海洋公園,由該園獸醫進行詳細評估,並接受持續觀察和護理。
3隻綠海龜經海洋公園獸醫評估為健康良好,適宜重回大海生活。每頭綠海龜均植入晶片及扣上合金標誌,方便日後辨識身分,其背甲亦裝上衞星追蹤儀,透過追蹤牠們在海洋的動向及覓食地的位置,漁護署可以蒐集數據,制訂適當的存護措施。漁護署會與各地保育機構分享所得資料,更有效地合力保護綠海龜。署方感謝海洋公園一眾獸醫及職員悉心照顧有關綠海龜。
發言人續指,綠海龜屬於全球瀕危的物種,並且是唯一在本地繁殖的海龜品種。在本港所有野生龜類(包括海龜)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不得捕獵、蓄意干擾、管有、售賣或出口,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此外,所有海龜品種亦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保護,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海龜,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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