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發言人今日(3日)表示,食環署與警方於昨日(2日)至今日凌晨繼續加強巡查各區的酒吧/酒館、其他餐飲處所及若干其他處所,向違反防疫規例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食環署及警方昨日的執法數字如下:
巡查 | 向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 | 向顧客/員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 |
酒吧/酒館 | 51 | 1 | 1 |
其他餐飲處所 | 637 | 3 | 1 |
此外,食環署及警方已要求相關處所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違規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違規情況後的翌日起,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3、7或14天不等或關閉處所14天。有關個案數字詳列如下:
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或關閉處所 | 酒吧/酒館 | 其他餐飲處所 |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三天 | 不適用 | 1 |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七天 | 不適用 | 1 |
沒有晚市堂食及只限二人一桌14天 | 不適用 | 1 |
關閉處所14天 | 1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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