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上午約9時接獲一名20歲姓趙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
初步調查顯示,騙徒初時曾向受害人發放佣金以獲取信任,事主遂按指示將28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3個帳戶以作平台購物之用。惟其後事主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於是報警求助。案中事主共損失28萬元。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9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搵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或無需工作經驗及履歷;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有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
立即下載|全新《星島頭條》APP: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