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女警懷孕37周時,疑因妊娠毒血症需即時在伊利沙伯醫院催生,但同日成功誕下女嬰後子宮大量出血,接受3次止血程序後不治,家屬質疑事件中有醫療疏忽。死因研訊今續,2名婦產科醫生供稱死者因子宮收縮乏力產後出血,一度心臟停頓需即時搶救,為止血終決定切除子宮,惟三日後不治。
死者葉素欣於2016年10月6日入住伊利沙伯醫院,催生後同晚誕下女嬰,分娩後子宮無法自行收縮,導致流血不止,院方先後塞止血球及紗布、切除子宮手術等程序,延至10月9日上午去世,終年26歲。
婦產科醫生張凱晴提到產後死者子宮收縮不理想先後打了3針子宮收縮針,8時38分死者仍然清醒,由上司李醫生接手重新檢查,認為死者產後出血因子宮收縮乏力。死者無額外過多陰道出血,情況穩定後,死者9時半離開產房。9時45分左右張獲通知死者變得不清醒心臟停頓遂即時搶救,當時超聲波檢查顯示沒有盆腔出血。10時半左右因死者出血多,故決定為死者切除子宮,約半小時後死者恢復脈搏,遂暫停心肺復甦。十多分鐘後死者出現貧血跡象,凝血情況惡化,遂將死者轉送深切治療部,其後進行堵塞血管手術,令出血情況受控。死者3日後再接受手術,最終當日11時許死亡。
張凱晴解釋產後出血子宮乏力未必有根本成因,可以由陰道、子宮頸傷口出血、胎盤殘留物、長時間分娩等引起。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張報告中未有紀錄死者情況可能由羊水栓塞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張反駁當時臨床沒有凝血跡象,抽血結果亦如是,故較不可能出現DIC。
張上司婦產科副顧問醫生醫生李栩翎作供指事後從報告中得悉死者出現DIC,何官質疑死者當時有凝血問題,風險甚高,不應切除子宮。李解釋當時尚未收到抽血報告,而且情況危急,死者已心臟停頓,需急於尋找成因,亦難以將問題逐一解決,惟承認切除子宮前半小時內,沒有親身或指示其他醫生向家屬解釋切除子宮決定。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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