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4日)下午約6時接獲一名60歲非華裔男子報案,指他早前在即時通訊軟件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對方聲稱可透過充當網上推銷員於購物平台點擊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以賺取佣金。

受害人遂按指示將約54萬元存入對方指定的戶口作平台購物之用,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另外,警方於今年7月14日晚上約8時接獲一名36歲非華裔男子報案,指早前於網上招聘平台回應陌生人發出的招聘信息,透過充當「網上刷單員」,於購物平台以點擊購物提高商家名氣來賺取佣金。事主遂按指示將約35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4個銀行帳戶作平台購物之用。騙徒初時並沒有向受害人發放佣金,而事主其後更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受騙,遂報案。案中事主損失共約35萬元。

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