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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共34名前職員被落案起訴,當中24人需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3人早前已完成轉介,餘下涉及8宗案件的21名被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合共被加控194虐兒罪,其中44歲被告現獨自面對54項控罪。8案21人現被控222虐兒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所有案件一併押後至10月6日於區院再訊,期間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21名被告分別為44歲趙詠茜、23歲黃潔瑩、23歲卓凱欣、25歲莊嘉宜、25歲李晓儀、28歲趙運紅、33歲楊淑儀、63歲馮鳳豪、24歲李慧雯、55歲陳麗娟、45歲伍家穎、28歲郭愛萍 、49歲陳玉玲、25歲鄧美欣、28歲周靈芝、25歲馮凱琍、53歲盧敏兒、50歲鄧月媛、50歲李慧心、59歲鄭淑貞、27歲梁曉彤、51歲梁善儀、49歲關佩華及57歲陳信興。他們現時合共被控222罪,涉及至少26名受虐兒童,部分對象身分不詳。

部分被告。 資料圖片
部分被告。 資料圖片
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共34名前職員被落案起訴。 資料圖片
童樂居虐兒案至今共34名前職員被落案起訴。 資料圖片
案中部分被告。 資料圖片
案中部分被告。 資料圖片
被告鄧月媛。 資料圖片
被告鄧月媛。 資料圖片
被告盧敏兒。 資料圖片
被告盧敏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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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2名被告趙詠茜及黃潔瑩,原各被控一罪。趙現被加控52罪,黃被加控10罪,2人再共同被加控一罪,即合共被加控63罪,總數為65罪。部分控罪另涉其他職員,涉及至少26名受虐兒童。

次案7名被告鄧月媛、李慧心、鄭淑貞、梁曉彤、梁善儀、關佩華及陳信興,原共被控14罪,控方今日新增1項控罪,只針對梁善儀。7人現時共被控15罪。

第三案4名被告卓凱欣、莊嘉宜、李晓儀、趙運紅,原各被控一罪,現新增58罪,卓被加控21罪,莊被加控16罪,李被加控14罪,趙則被加控3罪,另有4罪是部分被告共同被控。4人合共被控62罪。

第四案3名被告楊淑儀、伍家穎、郭愛萍,原各被控一罪,3人現分別被加控11罪、19罪及6罪,另有一罪共同訴伍、郭二人,即新增37罪,總數為40罪。

第五案2名被告鄧美欣及周靈芝,原被控一罪,分別被加控8罪及11罪,即新增19罪,總數為21罪。第六案被告馮凱琍原被加控11罪,總數為12罪;第七案被告陳綺雯原被控一罪,現被加控至5罪;第八案盧敏兒原被控一罪,現被控至2罪。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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