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男子涉嫌透過社交平台作援交或投資詐騙,又威脅公開女子性感照片,藉此要求他們將款項存入其63歲母親的戶口,涉案金額約40萬元。兩母子前日被捕後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勒索等5罪。
案件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炳宙將案件押後至12月9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銀行紀錄、閉路電視片段、電話分析及進行認人手續,期間男被告需還柙懲教署看管,女被告則准以3000元、交出旅遊證件、不得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保釋。
裁判官陳炳宙。資料圖片
被告葉家成及陳敏娟,同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們於今年8月6日,稱以港幣15萬元之酬勞進行一宗性交易,其後要求X先要存入保證金港幣1萬1千元,而不誠實地取得X的財產。
葉另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今年5月9日,稱以港幣50萬元之酬勞進行約會,而不誠實地取得Y的161,380元;及於去年11月2日,聲稱提供性服務,及後稱其父親離世以遊說林兆謙存款,而不誠實地取得林兆謙的港幣22,5418元。
葉另被控兩項勒索罪,指他於今年8月23日及5月9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港幣3,000元;及要求Y交出港幣30萬元正。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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