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於本月7日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期間,涉阻差辦公被捕。陳朗昇於今午約1時48分在其個人fb上表示,接獲警方來電,要求他今天去旺角警署,正式落案控告他,他於下午3時半到達旺角警署。他向在場十多名傳媒表示,中午約12時許,接獲警方來電通知他要取控罪書,「我未知告我咩罪」,但估計應與旺角麥花臣場館外,警員指控他大吵大鬧有關,「可能係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或阻差辦公,或拒絕攞身分證等。」
陳朗昇甫到警署外,被十數名「行家」包圍,他說警方已向他表明「唔使扣押我」,「嚟攞封信,簽個名,唔使落口供,今個星期內會上庭。」他說原定21號(本周三)才報到,現時早了提出檢控,他會上庭向裁判官申請保釋,交予法官處理。他原定本月29日離港到英國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The Reuters Institute)參加學人計劃,將於10月初開始,為期半年。他說若今次「唔畀我走,當然會影響我行程,29號上機會被拖延,我已收到牛津方面話點都會支持我,但最後安排係點,要看事態發展。」
被問到是否被當局阻撓赴英,陳朗昇不願揣測原因。他只說:「如果因為咁樣理由令我去唔到英國,或者告記者,我覺得係可笑!」他續說:「喺北京街頭被國安、公安阻完採訪,都唔會因為咁樣原因拉你,依家香港記者面對乜嘢環境,今次事件可以見到。」他說罷便步入旺角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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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為一個網媒的副採訪主任、記協主席陳朗昇,與攝影師於本月7日早上11時許,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元朗朗屏邨業主大會前,被警員截查身份證。其間陳朗昇被指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涉嫌「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帶返旺角警署。事隔逾11小時後,同日晚上11時許,他始獲准保釋離開警署。
陳朗昇當晚離開警署時,指事發時他被截查,自己只是一如既往了解截查警員的身份。他形容警方當時在麥花臣場館附近大部分地方,仿如「洗太平地」,方圓50至100米都不能在場,他未去到麥花臣場館已被截查,不似平日警方處理居民大會的安排。
警方當日就有關事件表示,本月7日約11時於旺角奶路臣街及染布房街交界執行職務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調查,並要求兩人出示身份證。其中一名42歲姓李本地男子配合要求,提供身份證予人員查核,經初步查問後獲放行,惟另一名41歲姓陳本地男子表現不合作,拒絕向人員出示身份證,人員多次勸喻及警告不果後,以「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將其拘捕。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0隊跟進。該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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