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觀塘市中心重建計畫第4和第5發展區,早前向城規會提交修訂申請,調整酒店、寫字樓及商業零售組合比例,增加項目發展彈性,容許中標發展商視乎需要「變陣」,包括可放棄興建酒店等,惟整個項目可建總樓面維持約216.59萬方呎不變,最新獲規劃署不反對,城規會將於周五(23日)舉行會議審議時,料會開綠燈通過。

上述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第4及第5發展區項目位於新盤凱滙對出,毗鄰港鐵觀塘站,地盤面積約26.5萬方呎,包括約26.25萬方呎政府土地。以地積比8.17倍發展,興建2幢樓高13至64層、另有5層地庫的綜合商業大樓,可建總樓面約216.59萬方呎;商業用途分布相當有彈性,最大修訂為酒店部分由指定興建約34萬方呎,修訂為不設樓面面積下限至最多34.44萬方呎,意味中標財團可選擇不興建酒店或最多提供400間酒店客房。

其次,寫字樓部分由列明須興建約70萬方呎樓面,最新修訂為70.89萬方呎至137.37萬方呎。最後商業用途樓面(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娛樂場所及教育機構),零售部分由原來指定須興建約100萬方呎樓面,最新修訂為69.97萬方呎至102萬方呎。另項目亦設有約7.08萬方呎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樓面,及提供約2.18萬方呎的公共交通交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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