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渭南市有一名21歲女子,4年前在轉轉平台先後兩次購買銀環蛇,沒想到收到蛇後卻不慎被咬傷,送院急救後不治身亡,女子父母認為賣家、網購平台、快遞公司皆須為女兒的死負責,對6人提起告訴,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布判決結果,法官判6人共計賠償約33.69萬元(人民幣,下同)。
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佈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件的民事一審判決書,案件詳情為2018年,陝西省渭南市1名女子於某網購平台聯繫邵某,先後兩次購買銀環蛇,沒想到於同年7月9日收到蛇後不慎被咬傷,經過醫院全力搶救仍無法自主呼吸,兩天後被轉院,接受一天治療,經專家多方評估後宣布腦死,同月17日女子出現高燒、心律不整等症狀,隨後不幸死亡。
女子父母表示,若快遞公司未將銀環蛇交給女子,女子就不會被雨傘咬傷的損害,女子父母怒告網購平台、雨傘節賣方3人以及兩間快遞公司,法官審理後認為平台、邵姓買家、快遞公司等6人與女子死亡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係,判6人賠償約33.69萬元人民幣。
消息曝光後,在網上掀起不少討論,不僅因為一位花季少女之死,更因為它還關聯著飼養野生動物為寵物的是與非,以及平台責任及快遞企業責任的範圍與邊界。部分網民留言:「為甚麼買毒蛇?自己買毒蛇被咬死不是活該嗎?」、「法律有問題,制定法律的人怎麼回事?」、「毒蛇也可以賣,好可怕」、「如果她不買也不會被咬,不被咬也不會中毒,不中毒就不會死,是這個邏輯嗎?」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