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警疑於2月9日晚上,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一間超級市場內用手機以低角度拍攝22歲女子裙底,被控非法拍攝私密部位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項罪。案件今天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否認2項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安排在12月7日審前覆核,同月28、29日進行兩日審訊,另被告續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方指出,案件中8名控方證人,另有3份錄影會面紀錄謄本需時安排,望法庭排期到12月19日後審訊,且為女事主X申請特別通道及屏風後作供獲准。辯方指將質疑控方第三份錄影會面紀錄的相關性,以及需要盤問控方3位證人,故張官安排於12月7日審前覆核,再於同月28、29日進行兩日審訊,以中文進行。
被告區文浩(47歲、警員),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9日在馬鞍山新港城4期商場3樓3樓「Market Place by Jasons」內出於拍攝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性或不誠實的目的,從該X的衣服下方,用手提電話拍攝其私密部位,而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不理會其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X同意;及於同日同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通過手提電話拍攝X的臀部和大腿的照片。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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