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灣麗晶花園12座早前被納入新冠肺炎強檢公告,當局今早在大廈進行執法行動,共檢查269名受檢人士。當中3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同時向3人發出1萬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聯同秀茂坪警區和衞生署採取行動。行動今日上午約8時開始,至上午約11時結束。
今早約8時起,政府派員於麗晶花園12座的出入口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受檢人士須出示載有毒病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以證明他們已依從相關強制檢測公告,於指明期限內完成檢測。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萬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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