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代表名額如何確定和分配?

A1:名額共2300名,與十九大時相同。實際產生2296名。確定一部分中共元老作為特邀代表出席大會。

 

Q2:選舉單位如何劃分?

A2:共38個選舉單位,包括:31個省區市、3個中央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金融系統、中央企業系統)、香港工委代表、澳門工委代表、全國台聯代表,以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

 

Q3: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A3: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

 

Q4:如何體現廣泛代表性?

A4:能夠代表和反映各行各業、各個方面的黨員意願。結構合理、分佈廣泛,保證生產和工作第一線代表比例。女黨員和少數民族黨員應佔一定比例。

 

Q5:選舉有哪些程序和環節?

A5:5個主要環節:1、推薦提名;2、組織考察;3、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4、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5、會議選舉。黨的二十大召開前夕,要由二十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代表進行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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